非法储存危化品,危险作业罪等着你!

2025-11-05 10:35:42 高香 0

非法储存危化品,危险作业罪等着你!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11日,某地行政执法部门接指挥中心转达举报信息,称在某村自建房10号楼存放有大量油漆等危险物品。经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核实,在该油漆存放点内发现180kg满桶稀释剂共29桶、180kg满桶油漆2桶、180kg满桶脱钩剂4桶,另有空桶若干,色精若干。经核查,某漆业有限公司所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不得储存、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化品实物”,该公司业务经理曹某某自2023年6月租赁该场地后,擅自将稀释剂、油漆、脱钩剂等危险化学品运送到该场地储存。经委托某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对该场所进行现实危险性分析,确定该储存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现实危险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曹某某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立即下发《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将曹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24年2月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曹某某立案侦查,并于3月4日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构成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昆山阜隆实业有限公司主营:苏州甲类仓库,苏州危险品甲类仓库,苏州危化品甲类仓库,苏州甲类危险品仓库,苏州甲类危化品仓库

专家评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曹某某租赁的场地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且经该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评估,该储存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现实危险性,其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服务热线:

危化品仓储 :
赵经理:13706267096
董经理: 18936115535、0512-57850355
液氨充装销售:
陆经理:13328058578、0512-57850357

公司地址:

昆山市高新区虹祺北路777号

作息时间:

08:00-17:00

电话咨询
产品服务
技术研发
QQ客服